女人28岁的时候结婚,先生是工商局里的一名公务员,29岁的时候女人生下一活泼可爱的宝宝,取名晋儿。 晋儿一天天长大,好动,但乖巧听话。晋儿开始上学后,痴迷于篮球,每到放学回家总喜欢把书包一丢抱起栏杆边的小球往操场奔去。女人在一所中学教书,家就住在附近。中学还有个附属小学,里面有建立个小篮球圈,专门给小朋友练球的。晋儿刚学会走路就迷上了篮球,总是跌跌撞撞地想往小朋友群里抢球。 看到孩子头也不回的那股劲,女人在后面摇头笑着说:“读书有这么痴迷就好了。”在客厅看报的男人笑着说:“那还得了?小小年纪就成为书呆子。我可是要把他训练成为姚明的。”女人白了男人一眼:“这么说我就是呆子了?那你当初怎么赖在我家里不走呢?图什么?”男人调皮地说:“图的是免费而且是第一时间读到你的作品。”女人也就嘀咕几声了:“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怎么就一点都不像我呢?” 刚见面那会,先生一见到她戴着小眼镜,娇小的身材,一副中学生模样就不禁皱起了眉头,心里想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做妻子?再瞧她的眼睛,立刻震住了,其实眼睛也是很普通,不大不小,是女人的眼神让他骄傲的心儿慢慢沉了下去,就像达西在把伊丽莎白贬得一无是处的时候忽然回头,无意间却瞥见她那一抹调皮的眼神一样,立刻被吸引住了。这个就是爱情的魔力吧?一不小心,一转身却就碰见了。其实女人那会根本就没正眼瞧过男人一眼,因为在她眼里这个世界上很多男人都是虚有其外表的。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她一直很谨记这话的,最重要的是那时候其实她还暗恋着一个人。 大学里,女人喜欢着数学系的一位师兄。师兄是在大一时候同乡会上认识的,开朗帅气的师兄在台上诙谐地介绍自己的时候,女人就喜欢上他了。但师兄也只是师妹师妹地叫着她,态度永远是温和而充满一种兄长般的关爱。女人有些失落,她一直藏着心事,一直到师兄毕业,偕同一位从小青梅竹马女孩远去美国发展,她失落的心终于化成了绝望。 工作之后,她一直独身。借着要读书,攻读学位这样冠冕堂皇的借口,女人躲避过好多次相亲。但是,当她过完27岁的生日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法子躲避了。于是开始了“寻觅”男友行动。 先生是朋友亲戚介绍N个男友之后的第N 1个男人。女人没抱什么希望,很懒散地,衣着打扮得非常普通地就赴约了。还没坐定,男人就充满挑衅地盯着她,这让她无来由地“气愤”,于是也充满挑衅地迎着对方的眼神……新婚那个晚上,男人笑着说:“当时,你的眼神酷毙了!” 一个人若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开窗,外面的人听到的总是那不真切的呼吸声。 辛苦追求了一年,女人终于肯答应与男人携手红地毯了。那是女人在论坛里看到师兄发了结婚请贴之后所做的决定,只是,男人并不知道。 收拾起少女时代浪漫的幻想,女人真正做起一个女人来了。相夫教子之余虽然也保持涂写习惯,但字里行间再也见不到那真切的愁绪与哀怨了,代替着的是一种成熟的淡定。论坛里那个多愁善感的精灵骤然间也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了,代替着的是一个明朗睿智的女人,装作不经意的相遇,她很淡然地询问了师兄的近况,然后装作很忙般地离开了。偶然会献上自己的新作,但那已经无伤大雅,带着些寄情山水的恬淡而已了。 男人工作得很努力,女人也很努力的工作着,日子平缓地过着。 其实,男人身上也有很多优点。这是结婚后,女人意外发现的。男人很体贴,每当她坐在电脑前敲打文字的时候,男人必定为她泡上一杯普饵茶,并带着晋儿坐在客厅上堆积木,客厅里放着轻声的音乐。男人会写一手刚劲的毛笔字,每次女人的父亲来看望女人的时候,男人必定会津津有味地听从老丈人的教诲,这让女人很感动。父亲一生无所建树,唯一骄傲的东西就是写字。男人的欣赏与赞扬让他老人家似找到知音般激动。有一次,男人神秘地说:“你知道当时我是怎么‘买通’爸的吗?就是大力赞美他的字。”说完,男人哈哈的笑了,女人顿悟:“难怪当时爸从早到晚都念着你名字,原来你这么会吹捧的?”男人正经地说:“可不能这么说,爸的字确实写得好嘛。只不过我善于发现,有一颗赞美别人的善良的心。”男人狡黠一笑,女人也笑了。 星期六下午,男人开始放假。每到这一天,男人吃完午饭就开始写菜单准备晚上的大餐了,男人对女人说:“你辛苦了一个星期,我补回你一顿大餐。”张罗完菜单,晋儿也午睡醒了,开始吵着要出去打球,于是父子穿起了球服,女人则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件浅色T恤就一起出发了,临走也不忘随手拿起一本散文读本。下午三点多的操场上还没什么人。女人找一片绿草地坐下来,看他们父子在绿荫道上小跑,男人身高接近一米八,记得当初见面的时候,男人即使坐着也好象站着,而且很瘦,简直是竹竿一条,身上唯一一点能够让女人提起交谈的兴趣就是男人幸好有一双大眼睛,后来男人知道了很是委屈,那会只不过是因为拼命背诵公务员的资料才瘦成那样子的,“其实,我挺帅的,大学不知道有多少小师妹被我迷倒呢。”“那你干吗等到30岁还光棍一条呢?”女人掩着嘴笑着,男人敲着他的头大笑:“因为要等你啊。”儿子在远处直喊爸爸,男人一骨碌站起来,与儿子枪球去了。女人在一边看书,耳边时不时传来父子的嬉笑声。看书看累的时候,女人会看着操场上那一高一矮的身影沉思起来。缓慢的日子应该说很幸福很温馨的,只是女人总觉得自己心里少了些什么。就像每次看到《飘》里面的那些关于埃伦描写的句子一样,埃伦并不是一出生就是端庄而不傲慢,优雅稳重的,不苟言笑的性情是生活所铸造的,其实在少女时代她也是像许多女孩一样,喜欢舞会,喜欢军人,喜欢浪漫的生活的,只是,当埃伦最心爱的人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之后,埃抡少女喜欢做梦的世界也就永远关闭了。她完全成为另外一位女人,为着家庭为着儿女而转的一个女人。每次,女人一想起小说里这个人物就有种想哭的感觉,很委屈地想大哭起来。可是看到孩子与先生的时候,她忍住了。有人说:“人生如戏。”也许就是这样吧,她的角色就是扮演一位慈爱的母亲与温柔的妻子。这是前世就注定好的。 晋儿七岁那年,女人在一家小店里偶然遇到了师兄。 那天星期六,晋儿吵着要去吃笋果,那是当地一种非常有名的小吃。先生还在上班,她就自己带着晋儿去吃了。因为比较早到,人还不是很多,交代老板上两盘笋果之后,女人找了一靠窗的位子坐下,还没坐稳就听到有人叫:“师妹!”女人的心跳动了起来,随即又觉得自己多思了,刚坐下一男子却走上前来一脸笑容地看着她:“师妹,不记得我了?”虽然毕业之后就再也没见过面,但女人还是一眼就认出师兄来,“师兄?”随即往前面的桌子看去,“嫂子没来吗?”“呵,没有来,我自己回国。想念这里的笋果,就过来吃,没想到却遇到你……师妹还是一点都没变,与当年一样可爱啊。这是儿子?叫什么名字呢?”一直在旁边看着的晋儿终于有了开口的机会,笑着说:“叔叔,我是晋儿。”女人刮着儿子的鼻子笑着说:“对,儿子晋儿。”还谈不到几分钟,师兄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家人催促着回去,有事要办。临别的时候,师兄说:“一定要幸福。有空到我家里去做客。我有个女儿,5岁了,很可爱,与晋儿一定玩得来。”女人笑着点头说:“好。” 真没想到牵动自己整颗青春的心的人竟然这样不期然地出现了,并且轻轻地抹掉了青涩岁月里所遗留的苦涩味道。挥手看着师兄开着名车留下一地的尘埃,她的心竟然有一种放下石头般的轻松感,多年以来的牵挂或曰思念就这样烟消云散掉了。当看着先生闪烁着喜悦的眼睛逗着儿子玩耍,虽然先生依然开着那辆普通的摩托车,女人却第一次感觉到真实的幸福,第一次抱紧了先生的腰,第一次有了想要与先生这样一起迎着风向生活搏斗的冲动。 女人36了,直到了36岁的时候,人生才有了新的开始。应该还不晚吧? 感激生活有一颗宽容的心,感激这个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一位贴心的先生,一个调皮可爱的孩子,家就该这样吧,即使喝粥住在小房子,搭着公车去上班也幸福。